民政部提出的殯葬服務機構“八不得、八提升”
一、不得出現"生、冷、硬、推"的服務態度,強化人員素質,提升人員文化、專業化服務水平;
二、不得出現臟亂差的服務環境,改善服務條件,提升整潔溫馨和綠化水平;
三、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、提高收費標準,落實價格管理要求,提升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水平;
四、不得誤導、捆綁、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,堅持公平交易,提升誠信踐約水平;
五、不得隱瞞或模糊服務內容、標準、價格等需公開的重要信息,保障群眾知情權,提升服務公開透明水平;
五、不得隱瞞或模糊服務內容、標準、價格等需公開的重要信息,保障群眾知情權,提升服務公開透明水平;
六、不得刻意減少中低檔殯葬服務和殯葬月品供應量,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,提升么益性服務水平;
七、不得出現輕率火化、燒錯遺體等重大服務事故,強化服務全流程管理,提升服務規范化水平;
八、不得利用工作職務之便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,全面加強風險防控,提升廉潔從業水平。


